动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为我院的实践教学公共平台,2010年起纳入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管理系列。为做好运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此管理方案。
一、功能定位
实验中心功能定位:服务教学,支撑创新。通过建设,使其成为全校教学科研创新支撑基地。作为面向全校开放的公共实验资源,学校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学生均可申请使用实验中心从事教学、创新创业、科学研究活动。
二、建设布局
实验中心划分为五大功能模块,分别是:动物科学基础实验室、预防兽医学实验室、临床兽医学实验室、动物饲料与营养实验室和动物遗传繁育实验室。
1. 动物科学基础实验室
结构和功能作用:包括动物解剖标本陈列室、动物机能学实验室、动物形态学实验室、显微互动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理实一体化教室。
2. 预防兽医学实验室
结构和功能作用:微生物分离培养室、病例解剖实验室、动物寄生虫室、动物疫病基因工程实验室、显微镜室。
3. 临床兽医学实验室
结构和功能作用:包括外科手术理实一体化教室、动物内科诊断实验室、动物产科实验室、中兽医实验室、精密仪器室、影像诊断实验室、兽医远程诊断中心。
4. 动物饲料与营养实验室
结构和功能作用:包括样品准备室、分析天平室、动物营养室、概率养分分析室、能量分析室、化学试剂室、醚浸出物消化分析室。
5. 动物遗传繁育实验室
结构和功能作用:包括动物胚胎工程实验室、遗传改良实验室、种质资源室、毛皮动物研究室、细胞培养室。
6、其他
包括纯水制备室、危害品保存实验室。
三、运行机制
(一)管理模式
1.管理委员会监督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实行实验中心运行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监督下的主任负责制,管理委员会由9人组成,设主任1名,由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1名,由学院具有一定资历和实验室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委员由原5个功能实验室主任组成。实验中心设秘书1名,由主任提名,管委会讨论通过,协助主任、副主任做好各种统计表表、网络维护运行、公用设施管理等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实验中心的规划、布局、建设、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由实验中心具体实施,实验中心主任享受副院长待遇,不再另享受其他待遇;常务副主任享受个人事编制或每年5000元岗位补贴待遇;兼职秘书每年享受3000元岗位津贴。
实验中心运行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按省教育厅的要求,指定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二级学院副院长担任
常务副主任:由《皇冠新体育》官网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和院务会从申报该岗位的教师或实验员中产生
委 员:5人,由各个功能实验室选举产生
2.常务副主任的产生和职能。常务副主任由学院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对实验室管理工作有热心有经验的教师或教辅人员中遴选,先由教师报名,经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和院务会讨论遴选。常务副主任实行灵活坐班制,每天都要到实验中心办公室检查布置工作、检查实验室安全。
3.持证上岗。所有申请到实验中心进行独立实验操作的人员均须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必须接受实验中心定期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动科实验中心使用上岗证”,方可正式进入实验室工作。持证上岗、实验室具体操作步骤等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应规定执行。
4.实行预约制。实验室优先保障校内人员使用,在满足校内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所有实验人员在申请使用本实验室时必须提前预约,首先由实验人员提前15个工作日向实验中心网站提交申请,通过审查的项目由实验中心网站及时公布。项目由实验中心按申请先后顺序、轻重缓急,统一安排实验和配备人员,并向实验人员分配门卡。项目申请人需注明使用设备名称、使用时间,随同的其他实验人员等。
(二)财务管理制度
实验中心由学校财务处设立专有账户负责管理。参照学校有关财务审批管理规定,财务支出主要用于实验室建设及运行,支出费用分为资产成本类支出(包括小型仪器设备购置、修理维护、原材料及耗材试剂等物资采购等开支等)和费用类支出(包括非成本性的业务消耗开支,如技术人员培训费、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开支)。资产成本类支出费用10000元以下由常务副主任签字审核同意,10001-50000元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同意;50000元以上由实验中心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审核同意并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流程审核。费用类支出费用5000元以下由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签字审核同意,5001-25000元由常务副主任审核签字同意,25000元以上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流程审核。财务收支由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视情况不定期举行会议对中心的管理运行进行审核。实验室负责人每学期末前将上一阶段账目制成报表,并对中心的所有收支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相关材料发给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全体委员签字同意后报学校财务处和《皇冠新体育》官网存档备案。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财务汇总,并由学校财务处委托第三方对全年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专业会计审计,年度审计结果、每月财务报表和专家使用的满意度反馈结果作为每年对实验室运行进行统筹补助的重要依据。
(三)人事管理与人员的确定
依据校人事处相关文件,实验中心编设专业技术人员9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助理(秘书)1名,实验员6人。人事原则是:模块负责人优化固定,技术骨干竞聘上岗,绩效考核稳定队伍。
1.中心正副主任:现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学校组织部门招聘上岗,具体负责实验中心的建设与运转。岗位目标责任由学校制定。
2.模块负责人:根据实验室模块区分,现设模块负责人5-7人,由实验中心配合学校人事处公开招聘。主要负责所在模块设备及设施的运行管理,包括实验登记、准入培训、伦理审查、设施领证年审、费用结算、档案整理、设备耗材采购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3.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此类人员分为设备技术骨干和技术员两个层次,现阶段拟聘1-2人。设备技术骨干负责模块中同类(种)设备(仪器)的管理与操作服务,承担(分列)部分模块负责人的职责;技术员负责设备(仪器)的操作与维护。此类人员为合同制,择优上岗,相对流动,由实验中心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公开招聘,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实验中心编制人员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学校教辅机构同职务级别人员标准;现有合同制人员的基础工资福利等费用列入学校开支,不低于校内同等岗位人员平均水平,绩效工资按中心实际收入情况分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年度执行,由中心运行收入支出,列入成本支出。随着中心的扩大,人员数目超出2名后的合同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全额由实验中心承担。实验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实验中心全体人员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工作收入、薪酬补助、聘用关系等挂钩,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人员经费发放比例、人员聘用等方案,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上述工作人员除纳入学校编制内人员可在校内进行技术职称的晋升,其他合同制聘用人员均鼓励通过社会通道获取技术职称,获取的职称可以作为基础工薪提升的参考。
(四)运行成本
实验中心采用全成本核算制,对运行成本(主要包括设备维护检测费、人员绩效工资福利、水电费、空调维修费、耗材、废物处理等)进行核算。
1.设备维护检测费:大型设备的维护检测费实行“仪器质量保险”制,预交费用,全程检测维护。
2.人员绩效工资福利:实验中心编内人员工资由学校全部承担;其他人员按规模需求逐步外聘,按4000元/人/月标准(包括社保等)。
3.水电费:实验中心独立设置电表、水表,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
4.空调维修费:由归口管理部门管理,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
5.教学实验及办公消耗品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预计约20万元/年。
6.废物处理:由归口管理部门管理,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
(五)设施使用收费方式与管理
实验中心的使用管理采取“有偿服务”的形式,具体的收费管理办法如下:
1.设备使用收费:实验中心设备使用收费分校内及校外两个层次。具体收费标准将在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
2.技术人员支持收费:需要实验中心设备专家协助检测时,收费标准参考不同技术平台相关说明。
3.耗材购买收费:需要实验中心提供实验耗材和前期样本处理时,实行按成本收费。
4.加班收费:非正常工作时间或非预约时间申请临时检测时,需要加收日常相关费用的30%。
5.持证上岗培训费:所有申请使用技术设备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均需执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必须提前接受实验室安全和相关技术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该技术设备上岗证。学生和实验教师免收上岗培训费,其他人员由本人项目经费中支出。
所有费用进入学校指定专用账户,实验中心只负责设施的管理和运转,试运行一年后根据收支情况由实验中心运行管理委员会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六)经费保障
按照“建设经费和大型设备学校一次性投入,运转和维护经费多渠道筹集,实现可持续自我发展”的原则。
1.学校设立的大型科研设施维护补助基金。根据国家基金委有关规定,自2015年起,国家基金项目经费的20%将作为项目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学校设立大型科研设施维护补助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主要用于统一集中支付学校大型公共科研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消耗等费用。每年年底,学校将根据实验室运行情况统筹安排对实验室进行水电补助,直接缴纳到学校专用帐户。
2.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根据估算,设施运行2-3年后,实验中心大致可达到收支平衡,具体收支按实际情况计算,如有盈利则投入实验室建设,如有不足则继续由教务处给予设施维护补助基金补贴。
(七)定期通过网络公布设施使用信息
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能够公平使用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及时了解实验中心使用情况,实验中心网站将定期公布设施使用、实验项目预约、以及实验项目审查结果,方便科研人员安排实验计划,共同监督仪器设施的运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