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要职责
1、主管本院实验中心工作。
2、主持制定本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审核实验室的新建、扩建、迁移、更新、撤销等申请方案,审核实验室提出的仪器设备及器材采购计划、维修计划等。
3、定期检查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和技术管理等情况,定期讨论和向学院汇报实验室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实验室制度的执行,总结和交流实验室工作经验。
4、提出本院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编制计划、培训方案、考核办法。
5、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实验材料和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
二、实验室正(副)主任主要职责
1、熟悉本学科的主要发展方向及有关基础理论和实验技术。组织和领导全室人员齐心协力完成实验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
2、主持实验室工作,参与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年度采购计划。
3、参与审定和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实验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和实验人员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4、根据学院和院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精密、贵重、大型仪器操作规程,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5、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努力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的培养。负责组织对已开出实验的改进提高,力求实验开出率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开展实验教学改革,根据学科发展开设新的实验项目。
6、抓好实验室技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组织有关人员的进修培训。定期组织实验室工作会议及实验技术交流会,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
7、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安排院内外委托的实验、测试、加工、鉴定等技术服务工作。
8、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技术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与完好率。
9、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报废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参加事故处理。
10、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工作。
11、做好实验室精神文明建设和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12、完成学院、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实验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积极参加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实验水平。
2、承担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做好实验前的资料、器材、试验方案等准备工作。
3、预做有关教学实验,写出实验报告,掌握实验规律,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不断改进实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初次指导实验的教师要求试讲试做,合格后,方能上岗。
4、负责检查学生对实验内容的预习情况,认真指导学生实验,严格每个实验在技能培养方面的要求,纠正学生的错误操作,记录好实验教学情况,做好实验课总结工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组织好实验考核,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
5、搞好调查研究,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协助实验室选定仪器设备。
6、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使用、调试方法,熟练使用仪器设备。做好实验装置的改进、参数测试等工作。
7、经常学习、研究国内外先进的实验技术,不断更新实验手段,促进实验教学的现代化。
8、帮助实验技术人员掌握有关实验基础理论、实验技术。
9、模范地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同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及安全卫生工作。
四、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主要职责
1、掌握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实验理论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2、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与实验指导教师密切配合完成教学和科研实验任务。认真做好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参加实验预做,参与指导学生实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负责实验所需仪器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器材、低值易耗品、家具的领取、保管、维护、修理、使用等工作。
4、搞好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参加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测试水平。搞好仪器设备管理,做好帐卡登记工作,保证帐、物、卡的一致。
5、实行坐班工作制。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在实验过程中,不得离开实验室。认真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若发现有不遵守操作规程者有权劝告,或令其停止实验。
6、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保持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清洁,做到实验室内部的整洁。每学期末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总清点、检修、保养等工作。
7、配合实验室主任,认真做好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工作。
8、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实验室安排的各项任务。